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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院实验室学生守则(修订)

发布日期:2011年04月15日 01:25   点击量:   作者:   来源:设备管理处

一、严格遵守实验室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爱护国有资产,严禁在实验室内喧哗嬉闹、吸烟、进食,不许从事与实验无关的其它任何事情。

二、按时进入实验室,不得迟到、早退。

三、进入实验室的所有学生,必须着装整洁规范,保持实验室内安静卫生。

四、不得随意挪用其它实验小组的实验仪器、用具用品、耗材、试剂,严禁摆弄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设施。

五、实验进行时,应随时清点本实验小组所使用的用具用品、耗材、试剂等,公用试剂在使用后随即放回试剂架;使用仪器设备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认真仔细操作,树立和培养科学、严谨、求实的工作作风,及时记录原始实验数据和结果。

六、实验过程中,若遇问题应及时请教实验课老师、实验技术人员;培养安全意识,出现意外应保持镇静并迅速采取合理措施,并及时向实验课老师,实验技术人员或实验室管理员报告。

七、实验结束后,必须整理好本实验小组的仪器设备、用具用品、剩余耗材,及时填写主要仪器设备使用记录,经实验室管理员签字确认、值日同学完成卫生清洁、交合格实验报告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八、凡损坏、丢失实验室仪器设备、用具用品、浪费实验耗材的行为,依据《西安医学院仪器设备损坏、赔偿制度》、《西安医学院实验耗材管理办法》处理。

九、本守则由资产设备处负责解释。

十、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原《陕西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实验室学生守则》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