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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新学期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年03月03日 16:32   点击量:   作者:资产设备处管理员   来源:资产设备处

各院(系、部):

新学期伊始,为切实维护校园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实验室安全事故发生,保证实验室工作正常开展,请各单位对所属实验室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实验室安全。具体要求如下:

一、检查内容

1、水、电、门窗等环境设施是否完好,实验室内是否有堆放易燃物、私人物品和吸烟现象,环境卫生状况是否合格;

2、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强酸强碱、易制毒、剧毒等化学物质是否按照安全规范要求妥善存放,有毒、有害等实验废弃物是否得到合理存储;

3、大功率用电设备、辐射装置、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含气瓶)的使用情况是否安全;

4、实验室内仪器设备开启使用前、通电前,是否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做好防潮、防湿、防漏电等方面的安全检查工作,确保仪器设备安全;

5、消防设施、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灭火器和消火栓是否完善,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6、是否存在违规使用电暖器、电暖风和液体充电暖手宝等电器和实验室内做饭、用餐等现象;

7、其他易出现安全隐患的情况。

二、工作安排

1、单位自查整改:2018年3月4日—3月7日。

2、学校组织检查:2017年3月8日上午。检查当日请各单位安排专人作为联系人,积极协助检查。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负责人要高度重视,认真安排部署工作,层层落实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责任。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记录和整理,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整改;对不能及时消除的安全隐患,应当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向主管部门书面报告。

2、做好培训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新进师生的安全教育与培训,提升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确保相关人员全面掌握实验技术规范、操作规程和安全防护知识。

3、明确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实验室安全责任人须严格履行相关职责,确保各项实验工作安全有序开展。

资产设备处

2018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