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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医学院遴选实验室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单位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日期:2019年06月17日 10:36   点击量:   作者:资产设备处管理员   来源:资产设备处

西安医学院按照学校的采购程序,对西安医学院遴选实验室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单位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服务的供应商参加。

一、采购项目名称:西安医学院遴选实验室危险废物委托处理单位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Y2019-0424-FW

三、采购人:西安医学院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辛王路1号

四、采购内容和要求:西安医学院危险化学品废弃物处置服务,为满足西安医学院在教学、科研实验中产生的实验室危险废物需要委托具有相应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的企业法人进行安全无害化处置。

1、项目用途:自用

2、资金来源:实验室运行管理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报名时携带,加盖公章):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正式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投标公司必须具备以下资质:(1)具有环境保护部门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必须包括《国家危险废物名录》中所列的HW49(900-999-49)、HW49(900-041-49)、HW49(900-047-49)的危险废物);(2)道路运输管理局颁发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受委托的第三方资格单位运输经营许可证,经验范围需包含危险废物。以上经营期限必须在有效期内。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复印件)。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纪的书面声明。

6、财务状况报告(须提供投标供应商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财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相关材料(2018年度),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采购文件获取:

1、报名及文件获取时间:2019年6月18日-2019年6月24日,工作时间,上午08:30-11:30,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

2、获取地点: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行政楼422室。

3、报名时需携带“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资质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并须向采购人递交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在报名当天缴纳,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采用信封密封,注明单位名称并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形式缴纳(骑缝章),未能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取消报名资格,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退还。

七、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9年6月27日上午9:30

2、开标时间:2019年6月27日上午9:30

3、开标地点:西安医学院未央校区行政楼422室

八、其他说明的事项

1、采购项目组织人:高超

2、联系方式:029-86177468

3、采购内容咨询答疑人:郭小莉

4、联系方式:029-86177416